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
骨干人才万能津贴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奖励办法》(穗埔组通〔2020〕36号)
二、适用范围
2020年区骨干人才。
三、申报条件
在本区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
注:本区工作单位指骨干人才认定时的依托单位。
四、相关待遇
骨干人才万能津贴标准为一次性3万元。
五、申报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骨干人才万能津贴申请表》(须下载填写,双面打印,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近1个月在本区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显示缴费单位的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截图);
4.申请人有效银行卡(银行卡须为一类卡,即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的银行卡);
5.外籍人才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明。
备注:申报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将彩色扫描件上传系统。
六、申报流程
(一)开通系统申报账号。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fwdt.gddrcgzjt.com),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二)在线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fwdt.gddrcgzjt.com),按指引填报骨干人才万能津贴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三)初审。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一站式网办大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系统直接显示初审结果。系统显示“退回补正”并注明退回原因的,根据驳回原因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复核。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初审情况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复核。
(五)公示。复核通过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审定。
(六)审定。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批。
(七)拨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委托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拨款通知,通知申请人提交收款收据(申请人本人签名)。受理窗口收齐收据后,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七、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0日—5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受理地点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受理大厅
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东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0)82515941,(020)31604542
电子邮箱:Globaltalent@vip.163.com
九、有关说明
万能津贴为税前奖励,采取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